甲方:(著作权人)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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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电话:
代理人: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责任编辑: 室别: 电话:
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作品及权利内容:(请在□处勾选)
□文字作品
甲方将上述作品的中文简体字(中文繁体、英文、 / 文)文本图书专有出版权及数字专有出版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本作品享有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范围内独家出版、印制、发行等权利。
□图片作品
甲方根据与乙方商定的大纲结构创作本作品(共计 幅),并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范围内以纸质图书、电子制品及其他网络传播形式出版、发行上述图片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黑白、彩色等各种图画形式)的专有出版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甲方保证是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保证拥有第一条所授予乙方的权利。如该项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利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签约人为代理人,须提供著作权人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如果著作权人与作者署名不一致,应附有署名作者与著作权人的书面合同或授权书。因上述授权的权利瑕疵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的全部损失,乙方可终止合同。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内容稍加修改以原作品名称或更换作品名称或更新版次授权第三方出版。否则,甲方对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规定的专有出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独家许可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将本作品归入某丛书选集、文集或系列书出版。
六、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将本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等优先授权乙方,付酬的方式和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甲方在上述作品中采用他人作品(含文字作品、图片、图表、照片等)或者在他人作品基础上进行演绎再创作(如改编、翻译、编辑等),须提供原著作权人的书面许可或授权。甲方使用他人作品所涉许可使用费由其自行承担。
八、甲方将上述作品的对外版权贸易权,以及其他形式使用、改编的许可权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由上述许可使用所带来的收益,在去除乙方正常的代理费用及合理支出并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应纳税费后,甲乙双方按 / : / 比例分配。
九、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作品交给乙方,作品保证齐、清、定。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作品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不予收稿且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无故拒绝修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甲方交稿后,作品(包括作品的内容、名称、作者的署名等)原则上不再进行改动,确需改动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因改动延误出版日期,应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甲方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定交稿时间。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