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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化帅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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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化帅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93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张某、李某等人通谋,约定由张某提供资金,林某提供“xx轮号”船员资料给李某用于购买日本免税货物,利用“xx轮号”船长的工作便利,将免税卷烟运输至上海外高桥港区码头,最后由林某指使被告人张1,与张某等人安排的小船对接,并一同将上述免税香烟及自行国积的船用免税香烟过驳给小船偷运出海关监管区,林某某走私香烟案,属于个人犯罪,偷逃税款近两百万元,被海关缉私局执行逮捕,委托张化帅律师辩护,张化帅律师争取到了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的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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