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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

发布者:海南坤和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71人看过


  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协商的,如果确认好怎么分割财产后,可以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3、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来签订,签订后如果需要变更也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在不能证明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时,一般情况下,一方凭协议或借据要求对方履行的,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拒绝。如果需要律师的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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