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鑫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一分钟了解离婚后产证变更、按揭贷款、税费承担的问题

发布者:伊鑫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557人看过

问:婚后,我和前夫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住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有房屋贷款,前夫是主借款人,我是次借款人,法院已经判决离婚,房子归我前夫,剩余按揭贷款由前夫承担,我想知道产证如何去掉我的名字?

 

答:分以下几步:1、双方先持离婚判决书至人民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一审案件);

2、持判决书、生效证明至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处办理同意离婚析产手续;

3、持上述材料至办税机关开具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4、持上述全部材料,以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就可至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了。

 

问:因为我是借款人之一,法院已经判决剩余按揭贷款由我前夫承担,贷款手续如何变更?

答:不同银行对因夫妻离婚发生的贷款变更是持不同态度的。具体是否可以变更,要经银行审核,银行同意则可变更,反之则不可变更。但即使银行不同意变更,如果男方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女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请问税费如何承担?

答:目前,因夫妻离婚发生的产权变更是免征营业税,不征契税和所得税,但需交印花税(非常少,可忽略不计)。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