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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作者:王学良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7次举报

故意伤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关于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条件的问题,下面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1、故意伤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2、侵害客体不同

故意杀人是故意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其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而故意伤害是为了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但并不想剥夺他人的生命,其客体仅是他人的健康权。

3、既遂、未遂规定不同

故意杀人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属于故意杀人既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剥夺他人生命,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但是故意伤害分为故意伤害轻伤、故意伤害重伤。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4、法律后果不同

造成相同的伤害程度,故意杀人的法律后果要重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杀人,但最终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既遂,造成被害人损害,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仍按照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处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希望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但是非本人意志的原因,造成他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仍以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处理。

5、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处理不同

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属于较为严重的犯罪,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需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承担责任,若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则不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王学良律师。


王学良律师,中共党员,烟台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枣庄市劳动法院研究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420********18
  • 擅长领域:离婚、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