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飞婚姻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税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屋继承案件法官怎么判好呢?

发布者:吕飞婚姻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8日|分类:继承 |430人看过


房屋继承案件,让法官判确认房产份额,各个继承人按份共有,还是让法官判,某一个继承人拿房,其他继承人拿钱呢?吕飞律师回答:建议一个继承人拿房,其他继承人拿钱,但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实践中还是有困难的,想要法官这么做,各个继承人要对涉案房屋的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各个继承人对房屋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就要评估,评估费可能需要几万,甚至十几万。评估费是需要先交给评估公司的,如果各个继承人不愿意支付评估费,也无法对涉案的被继承人的房屋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官只能判涉案房屋归各个继承人按份共有,不判一方拿房,其他方拿钱。因为法官是不能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的,评估需要交给正规的评估公司。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