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主要包括:
①担负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
②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的行为;除未了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父母一方私自处分属于孩子的财产,由于维权太难,很多案子都不了了之。吕飞律师建议,如果财产特别多,一定要设计好保护孩子财产的方案,如果能设计成信托财产就更好了。
③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④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