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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栋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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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340人看过
将驾驶行为概括为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在刑法上也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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