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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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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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适用前提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10月06日|分类:抵押担保 |280人看过


款项虽名为“定金”,但并未约定适用定金罚则,不属于定金担保,其法律特性实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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