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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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能否对抗查封行为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8月30日|分类:抵押担保 |725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机关以商品房预售合同为对象进行的登记,与物权法中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存在本质区别,不能产生登记请求权的物权效力,故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并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查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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