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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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强制拆迁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1日|分类:房产纠纷 |312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在典型意义阐述中指出,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政府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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