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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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371人看过


因婚约而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彩礼给付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男方及男方家人对特定的女方及女方家人经济补偿的身份特质,并非赠与夫妻双方。


不论彩礼是婚前还是婚后给付,彩礼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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