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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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310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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