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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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同居析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作者:王宇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67次举报
2021-11-22

一、民法典中同居析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析产的,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一方有侵权行为,损害另一方权益的,受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

为处理好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根据生活中的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对同居分为了以下几种: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如上文第二种情况。

确定属于以上哪类的同居关系后,将根据以下处理确定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并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审理判决的。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诉讼解除。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并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王宇律师,执业于湖北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办理了众多民商事诉讼和非诉案件,并以婚姻家庭、劳动人事纠纷案件及人身损害赔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大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2111291831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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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202111291831 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