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冯莉律师原创
近日,小伙伴买了房子却因为过户的时候出现一点问题搞的心力交瘁,大家在一起聊天,我说了一句独生子女继承房产存在一定困境,大家都惊呆了。
好吧,我原本以为这是常识了,因为前段时间,各大媒体都转发了一篇比较标题党的文章。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为什么会出现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情况。
案例一
先给大家讲个案例,这是我在值班的时候遇到的一位大伯。他85岁,其配偶80岁,有2个儿子1个女儿。据他口述,他的大儿子在杭州有10套左右商品房、一个公司以及若干车辆和存款。但是很不幸,因为生病英年早逝,该儿子只有一个独生儿子。现在大伯遇到的问题是,儿媳妇要求其与其配偶去公证处签字表示放弃继承权。说只有这样,他儿子的房子才能过户到孙子名下。他咨询的问题是,如果不去签字会怎么样。
我现在以其中一套房子举个例子。
根据上图,原本大儿子的房子系夫妻共同财产,故丈夫妻子一人50%。丈夫去世后,其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后,分别为妻子、儿子、父母各12.5%,如果大伯和其配偶不去签字会怎么样?毕竟年纪大了,假使大伯百年以后再发生了一次继承,房子的份额将会再被分割一次。
这时候大家看一下,大儿子的独生子,只继承到了多少房产?
冯莉律师点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当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时候,就会出现上述案例中的尴尬境地。如果大伯不配合,那么其打儿子的遗产并不能100%由独生子继承。
那么,怎么样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在生前立一个遗嘱就可以了。而且现在杭州市司法局推出了的为民办实事项目:“70周岁以上老人预约免费办理首次遗嘱公证”的便民举措。大家可以去做一个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当然啦,没有满70周岁也花不了多少钱却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下一期,我再来讲讲自己办案子期间碰到的,遗嘱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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