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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么理解的?

发布者:冯莉律师|时间:2017年08月31日|分类:交通事故 |421人看过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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