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2年9月 母亲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子给孩子A.
有3个孩子,分别用A.B.C表示。
但该房屋系母亲和父亲的婚内共同财产,所以实际上父亲也有50%。
父亲先于母亲死亡。那么这个案件实际发生了2次继承。
第一次,父亲死亡:法定继承,故母亲有62.5% A.B.C分别为12.5%
第二次,母亲去世,遗嘱继承,故现在A:75% B12.5% C12.5%
目前去世4年,三个子女都没办法和平的解决此事,B,C认为不公平且遗嘱真实性有异议。
2017年6月,A找到我处理此事。如果诉讼解决,那么是两次案件,一个继承纠纷,另一个按份共有纠纷。我考虑到这样2次诉讼,成本高,时间长并且伤感情。
所以最终决定努力调解解决,通过对BC的普及法律知识,已经心里上的疏导。最后,三方打开心结。A取得房款(优惠价),B取得房子,C放弃继承权。
没有通过诉讼,直接在2个月内调解解决并且付款 公证 办理过户。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该案件在接受委托的时候考虑到了三方为亲兄妹的关系,通过这个为切入点,调解解决,处理了4年都没有解决的心结。
虽然我是律师,但我还是认为,诉讼是最后一个手段,出现问题,通过专业人士调解,还是可以有很好的效果的。
冯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