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x年x月x日,一熟人介绍认识的朋友,分别通过几次向当事人妈妈借款。并没有写借条,借款是部分通过打款,部分现金。
当事人找到我了以后,没有借条,以及金额不能确定。还有一个问题,当事人妈妈鉴于面子不想起诉对方。
第一个问题,然后让当事人取证,电话录音,以及以调解的态度最终当事人让对方签了《欠条》。
第二个问题,我帮他们做了一次债权的转让,这样的话,儿子可以起诉。
在立案的同时,调查对方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当事人来说,律师不仅仅要胜诉,最主要的是能将这一纸判决执行,让当事人拿到钱。所以,关系比较明确的民间借贷,最重要的还是要,调查财产线索,保全对方财产。
下一篇
无
上一篇
运输公司挂靠车辆因他人开车赔偿,如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