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李某(女)于2011年10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当时大家都是抱着结婚的目的在交往,一开始双方感觉都不错。2012年11月,李某说其姐结婚急需要钱问我要3万元钱,我通过银行将3万元汇给李某,当时没有说是送的。现在,我们俩性格不合,已经分手,我要求李某归还3万元钱,但李某说那是我送给她的,拒绝归还。我有银行汇款凭证,该3万元能否作为借款要求李某归还?
问:我与李某(女)于2011年10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当时大家都是抱着结婚的目的在交往,一开始双方感觉都不错。2012年11月,李某说其姐结婚急需要钱问我要3万元钱,我通过银行将3万元汇给李某,当时没有说是送的。现在,我们俩性格不合,已经分手,我要求李某归还3万元钱,但李某说那是我送给她的,拒绝归还。我有银行汇款凭证,该3万元能否作为借款要求李某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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