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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我名字,房子就归我?

发布者: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228人看过

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婚房,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


结婚四年后,双方决定离婚。钱某认为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徐某则坚持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钱某遂将徐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结婚前,钱某父母为了当事人结婚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由当事人婚后共同还贷,应当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大多数准夫妻认为

既然买的是婚房

未来也是给夫妻俩居住的

当然应该写双方的名字

 结果 

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共同债务。


2

写一方父母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

婚房首付款全是一方父母所出

但准夫妻并未登记结婚

到时候分手得不偿失

因此写父母的名字比较保险

 结果 

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当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可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

写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

往往是因为一方的父母

出了全部的首付款

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该方收入

 结果 

房屋将认定是一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该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当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另一方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4

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

把双方所有人

都登记到产权证上

会更公平合理

 结果 

房屋将认定为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当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5

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此情形有两种情况

01

由准夫妻中的一方

或一方家庭独自承担

全部购房款的情况下

 结果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若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所有,但出资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人的个人财产。


02

由准夫妻中的一方

或一方家庭承担首付

婚后夫妻双方

共同还贷的情况下

 结果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该方子女婚前财产,如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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