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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者: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8日|分类:法律顾问 |632人看过

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且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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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那么,征地拆迁补偿到底给多少才合适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拆迁补偿,到底给多少才合适呢?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要如何补偿,但是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对于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地段,在拆迁时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予以补偿;安置房补偿需要达到拆一还一,货币补偿应当达到拆迁时周边的房屋市场价格。

征地拆迁补偿,到底给多少才合适呢?

 

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可参考当地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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