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案涉及多方关系,具体为被拆迁户和拆迁人的关系,被拆迁户和政府的关系,被拆迁户和法院的关系,被拆迁户和律师的关系等等,错综复杂。惟有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抓准时机,以恰当的理由和恰当的姿态切入,才能打赢拆迁这场攻坚战。
某被拆迁户与拆迁方协商近1年未果,律师用时2个月,最终凭借行政诉讼中的辩论优势和谈判桌上的高超技巧,成功地为该被拆迁户争取到房屋拆迁房屋补偿,赢得了该被拆迁户的盛赞。
1、充分准备
要“挑”出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所有违法之处,比如征收方案、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公告、房屋是否经过分户评估等等。
要“借”政策的东风,比如拆迁范围是否属于政策倡导的改造区域或者建设区域,被拆迁户们是否与拆迁人矛盾激烈,上访至政府部门等。
2、投石问路
主要是和拆迁方的摸底谈判。除了运用法律和政策外,还要巧妙运用多轮心理战和口水战。
针对拆迁人的违法之处,分批次的向其发出律师函。切忌一股脑将全部底牌掀给对方,具体的行文方式和频率要是具体情况而定,既不能隔靴搔痒,也不能过犹不及,掌握时机和火候最为重要。
4、实质谈判
主要是和拆迁人的实质谈判。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要大致判断出拆迁人的底牌,并对被拆迁户进行劝导,力争被拆迁户的心理期望值进行理性调整而接近拆迁人和动拆迁公司的底牌。
律师在庭审中与被告激战2个小时,掀出全部底牌,即被告在拆迁过程中存在主体错误、事实瑕疵、程序违法之处。最终,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拆迁人当庭同意与被拆迁户进行协商解决,
6、最终谈判
行政诉讼庭审后的这一次谈判,也是拆迁人唯一一次被迫正面与被拆迁户进行协商。律师代表被拆迁户与拆迁人进行了最终谈判,赢得了谈判胜利。
这里需要重点提示的是:
①诉讼不是目的,仅仅是一个策略,目的就是逼拆迁人回到谈判桌
②见好就收,切忌恋战,避免拆迁人被逼急后谈判失败,即使律师通过行政诉讼撤销行政裁决后,被拆迁户仍然可能面临着弥补事实和程序瑕疵后的第二份行政裁决,而行政裁决的货币补偿款项将可能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