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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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临终更改遗嘱 无合法见证人无效

发布者: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1日|分类:继承 |253人看过

父亲临终更改遗嘱 无合法见证人无效

 

 

  赵女士母亲20069月病故,20083月,父亲与赵女士的哥哥和我订立了一协议,约定:待父亲去世后,位于县城的住房一套归哥哥所有,乡下的三间住房归赵女士所有。后因父亲与嫂子发生矛盾,赵女士把父亲接至家中。赵女士和丈夫悉心照料,但哥嫂却很少过问。201010月,父亲病故。弥留之际,父亲表示将县城住房转归女儿,乡下房子归儿子。赵女士的女儿用手机录音并存储于手机中。赵女士能否据此起诉要求将县城的住房判归我所有?

 

律师:不可以。相关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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