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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

发布者: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73人看过

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

 

肖鹏婚前付了首付款买好房,婚后房屋产权登记在他名下并由他还贷,十多年间房屋增值了338万元。然而,结婚九年后,妻子叶慧提出离婚,并要求肖鹏给付自己夫妻还贷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所对应的钱款。近日,闸北区法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一审判决房屋产权归肖鹏所有,肖鹏给付叶慧房屋增值部分补偿款67万元。

 

【案件回放】

 

   20025月,27岁的肖鹏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叶慧,并于20031月喜结良缘。早在2001年,肖鹏已买下延长路上一套总价为58万元的房屋,凑了首付款34万元,并陆续还贷。直至两人结婚当月,这套房子的银行贷款尚欠19.9万余元,房屋产权仍登记在肖鹏名下,并由他来还贷。结婚一年半有余,肖鹏将银行贷款全部还清。

 

   一晃两人结婚已过九个年头,夫妻俩也有了一个2岁的宝宝,但双方感情却因生活琐事从略生间隙到矛盾激化。去年,叶慧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她认为房屋为肖鹏出资购买,同意归肖鹏所有。但房屋价格已跃至396万元,肖鹏应给付夫妻还贷期间房屋增值部分所对应的钱款。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肖鹏所有、肖鹏补偿叶慧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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