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权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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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发布者:王启权律师团队 时间:2022年02月18日 4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继承人罗XX与原告王X系夫妻,共同生育原告罗X,被告陈X系被继承人罗XX母亲。被继承人罗XX于2016年2月9日死亡。被继承人罗XX和原告王X共同共有房屋两套,分别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房权证号:20××81、20××82)、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房权证号:20××89、20××90)。被继承人罗XX名下有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车位(房权证号:20××**)。另查明,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房权证号:20××87、20××88)房屋登记于原告罗X、王X名下。原告王X、罗X申请对上述房屋、车位价值进行评估,经本院委托,昆明正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昆明)正信(2020)(司拍估)字第ZXS1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房屋价值人民币XXX元,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房屋价值人民币XXX元,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车位价值人民币180048元,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房屋价值人民币838636元,上述房屋、车位市场价值合计为XXX元,原告对估价结论无异议。

被继承人罗XX的中信XX尾号为8301和5089账户余额共计55126元、公积金账户余额38894.96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25545.68元。

律师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罗XX生前未订立遗嘱,故本案诉争的位于昌源中XX假日城市车位按法定继承处理。


团队口号:法明于心,睿思明理;品质作风,专注于行。  团队介绍: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云南省的法律人才,团队配合灵活,根据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120********12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毒品犯罪、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