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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者:卢美玲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 |282人看过举报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没有离婚的意愿,但是因为某种原因而离婚的行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①通谋离婚②受欺诈而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

假离婚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假离婚的原因只要有以下几点: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二、假离婚的法律效力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是指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我们实行婚姻登记制度,不管你们是何种原因去离婚,只要是只要是自愿离婚并且符合离婚的程序那么是有效的,所以假离婚不能认定为离婚无效。假离婚只是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离婚手续和离婚登记都是真的,所以没有假离婚这种方式,“假离婚”也是真离婚。

由于假离婚具备真离婚的要件,于是假离婚假着假着就成了真的,因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假离婚不仅危及家庭的稳定,更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而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由假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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