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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四种合法方式

发布者:张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023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二、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最后两款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无需书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四、未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上述内容和程序要件的,即应认定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范围应当包括因劳动者擅自离职、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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