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青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吉林
刘长青律师 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刘长青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liuchangqinglawyer@163.com 07:00-21:59
吉林煦涵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1:59

  • 执业律所:吉林煦涵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43696823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2022-05-01

发布者:刘长青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 |291人看过举报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1、犯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侵害的仅仅是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主要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目的是利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获得被害人的钱财;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则只是实施伪造、变造行为。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吉林 白城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4369682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6236

  • 昨日访问量

    1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刘长青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