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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签字 后果知多少

发布者:申思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3日|分类:抵押担保 |789人看过

 现在越来越多的担保签字,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会将借款人、担保人一并起诉到法院,判决后,极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哪些情况可以作为免除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呢: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签订担保合同,一定要看清楚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时间,期限等重要节点。

2、                签订担保合同,一定要书写日期

3、                签订担保合同,钱款是否到账一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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