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车与挂车互撞属机动车损失保险承保范围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运行状态下因牵引车与挂车相互碰撞导致牵引车、挂车受损时,保险人往往会认为机动车损失险的赔付范围为标的车辆与外界物体碰撞造成的损失,而牵引车与挂车在连接运行时应视为一体,此时相互碰撞视为自车碰撞自车,不存在与外界物体发生碰撞的行为,故不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赔偿范围,以此为由拒绝赔付。然而,牵引车与挂车虽然在运行时有连接,但是客观上系两个相互独立的机动车辆,因此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牵引车与挂车相互碰撞应当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中的碰撞情形,属于保险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