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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发布者:申思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3日|分类:交通事故 |474人看过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 ,可酌情减轻驾驶人及其保险人责任


好意同乘是指主观上不以营利为目的,非营运性车辆驾驶人没有法律规定或事先约定的义务,但为他人利益,出于互利互助、提供便利的善意目的,邀请或允许其免费乘坐车辆或运输货物的行为。好意同乘本身是一种善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通的运行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解决了一部分交通问题,有助于城市交通状况的改善,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促进了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无偿乘车人是否可以追究驾驶人及其保险人的责任,如果可以追究,应当在何种范围内追究责任?对这一问题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裁判结果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无偿乘车人可以要求驾驶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且该责任不能够减轻或者免除;另一种则认为基于无偿乘车发生的事故,应当酌情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对该争议问题的回应,有助于确定无偿乘车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引导社会风气的良好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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