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甚多,真正能聘请律师者极少。细思量,他们为何不聘请律师呢?
1、仅咨询而不想诉诸法律。
向律师咨询只是想了解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可能性及相应后果,使自己在协商时心里有底,而后就会力图协商解决或者放弃自身权利;
2、当事人无力或者不愿交纳律师费。
许多当事人觉得提成过高,或者事先交纳的部分办案费用无力承受,也有一部分当事人斤斤计较觉得请律师不值那多钱,只是跑路而已。
法律规定就是赔偿那些,赢官司又那么肯定,聘请律师的价值何在呢?
面对这些,当事人与律师的思路难以达成一致。
律师的服务有价值,而这种价值往往为当事人所忽略,当事人也难以明白律师在仲裁或者诉讼中所起的作用。
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并提升自己的法律服务能力,有必要做好以下几点:
1、每案咨询都要认真解答。
不论收费与否,都要认真对待,自己的解答关系着能否接下案件、自己的声誉,也会影响别人对律师的看法。
2、每例咨询都应当认真思考。
解答咨询后,并不意味着一切完事,还应当依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进一步思考和探讨,其意义有二。
其一,该当事人有可能来聘请我,这样就会有充分的准备;
其二,当下次再面临类似问题后,心里有了明确的解决和应对方案,权当积累法务经验。
曾凡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