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买了一个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交了定金,现在因为疫情,出卖人突然去世,我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答:1、出卖人死亡的情况
出卖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测的因素,在合同没有履行完毕前死亡,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收取了定金和首付款,办理了网签。但是在办理过户并交付房屋前,死亡的,那么合同应该如何履行?这是大家经常问到的一个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清偿债务的范围以继承遗产的范围为限。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对于原出卖人的合同义务予以承继,继续履行原合同,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房屋出卖款的权利。但是买受人应当承担继续给付尾款的责任。
2、买受人死亡的情况
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死亡的,买受人的继承人也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理由如上。但是,有时候买后人的继承人没有履行能力,比如没有给付能力,那么这时候,双方的买卖合同应当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应当由买受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
问题的会议纪要》
十八、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
出卖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死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依据买受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出卖人的继承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