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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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跟第三者有了孩子属于重婚吗?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286人看过


如今,夫妻中一方出轨,婚外情的现象十分常见,更有甚者跟第三者都生了孩子。此时不仅会破坏原来的家庭,有配偶者与第三方生育孩子的行为也可能涉嫌重婚,不过是否构成重婚犯罪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含具有结婚行为的重婚,及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等犯罪形式,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由此可知,并不是说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跟第三者有了孩子就属于重婚。重婚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会成立。一般而言,重婚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重婚罪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也就是说重婚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已婚人士。

2、重婚罪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重婚罪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认定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尤其当你面对配偶出现涉嫌重婚的情况,个人情绪肯定会受到波动,甚至会受到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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