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还在服务期内,正常手续跳槽需要赔钱吗?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0日|分类:私人律师 |358人看过


有些公司为了让劳动者更满足岗位要求,就会选择花大价钱办个培训课程,为了避免付出的培训费不打水漂,公司会事先跟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一旦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话,那么公司有权按约定索取违约金。因此,现在只要你还在服务期内,你选择跳槽走人的话,那么即使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还是避免不了承担违约金的。

  在实际中公司在下面两种情况中可以跟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跟用人单位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也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不过,虽然用人单位可以就这两件事跟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是要求负担的违约金也是有限制的,即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要是单位要求的违约金有所超过的,劳动者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所以,因为你现在还在服务期内,那么按照正常手续跳槽的,也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就按照尚未履行的服务期确定,要是发现过高的可以及时去仲裁机构请求降低。

  最后,劳动者选择跳槽的,因为会涉及保密协议和服务期,所以避免违反约定即可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在办理离职的时候也需要按照法定手续进行,否则的话可能承担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过,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好,赔偿金也罢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旦超过标准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及时去申请仲裁解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