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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被打,能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2日|分类:人身损害 |515人看过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上班时间被打,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所以,劳动者要在以下时间内申请工伤:

  1、用人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十天内;

  2、劳动者个人申报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其次,劳动者遭到他人殴打,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是请求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住宿费;

  15、误工费;

  16、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虽然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因为劳动者被打,但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

  当然,劳动者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对方已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拒绝,那么用人单位的主张将侵犯劳动者利益,必要时劳动者可以积极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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