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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视广告虚假宣传买到伪劣产品可以要求媒体赔偿吗?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5日|分类:法律顾问 |636人看过


电视广告主要是利用电视台进行宣传,电视台媒体作为电视广告的发布者,一旦有人通过电视广告的虚假宣传买到劣质产品,首先就会想到找电视台。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找下面几种人赔偿:

1、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会被要求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按照上面的规定,电视台作为虚假广告的发布者,要有消费者通过电视广告买到劣质产品,找电视台要求赔偿的额时候的,电视台就应该提供该广告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由消费者向该产品的经营者要求赔偿。

当然,若是电视台媒体没法提供该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那么,电视台就应该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投放虚假广告的,如果能够找电视广告的经营者,他们还将会被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且会被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且被要求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就将会被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最后,通过电视广告的虚假宣传买到劣质产品的,伤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比较严重要求赔偿不给的,建议可以找个律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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