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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05人看过


  起诉离婚后,因为难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双方和好后一方还是坚持离婚,但是对方仍然不答应的,那么只能继续起诉。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起诉离婚被驳回再次起诉的时间。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时就要确定起诉的时间,并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是依靠自身难以证明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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