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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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到廉价品牌翻新机可以要求卖家赔偿吗?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442人看过


网上购物越来越便捷,因此不少人选择上网购买商品,其中包括手机等电子产品。浏览网上的手机购买页面可以发现,不少卖家宣称自己的产品为全新、正品,但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其只是用其他廉价品牌翻新的,那么,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其权益在法律上受到怎样的保护呢?

  此种情况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部分商家为了提高销量,获取暴利,会宣传自己的商品为全新、正品,最后提供的却是未按约定条件的商品,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使得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

  据此,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要求赔偿。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商家诚信经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并且,按规定买家可以按以下争取赔偿金额:

  1、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手机金额来估算自己的损失,向卖家要求手机价值的三倍的赔偿金额,手机价值不足五百元的,增加的赔偿金额为五百元。

  要求商家赔偿时,如有需要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商品销售信息网页;

  2、商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

  3、与商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

  最后,随着网购的普及,现在消费者热衷于上网购买大多数商品,但是手机通常是价值较大的商品,并且电子产品品牌之间的性能和质量有所不同,一旦发现卖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即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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