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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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的条件,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506人看过

一、房屋出租的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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