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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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321人看过

1、在收到公司面试的时候首先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一下公司是否注册。注册资金也可以稍微看一下,这个虽然不能说完全有意义,因为也有很多公司在这一块会造假

2、在去面试的时候最好是不要考虑那些公司地址在居民区里面的,一般这样的公司都是小公司,或者工作室,也有好的。但是大多数都不大正规。最好是在写字楼里面有正规工作地点的。

3、在面试的过程中把工资待遇,薪水福利,加班费用等全部要问清楚,以免今后后悔。

4、面试通过了之后入职应该马上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不主动提,就要去催。如果催了一个礼拜还拿不出正当理由不签合同,就自己考虑一下是不是找下家。而且入职的当天就算没写合同也至少写一个入职协议之类的,日后可以当作直接证据。

5、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为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三年三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最多不可超过六个月。

6、试用期不可以反复使用,合同上必须写清楚试用期是哪天到哪天,试用期满的当日则公司默认员工转正。一般公司如果觉得员工不合适,差不多干两礼拜就能发现了,没有什么还非要拖到最后一天的理由。特别是刚进社会的大学生,本来就没经验,无法就是看你学习能力强不强而已。除了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内的延期是可以的,就是说假如签了5年合同,公司开始试用期只说要三个月,后来决定延长到六个月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超过六个月。

7、社保。社保是劳动法规定明确要缴纳的,一般公司不太愿意在试用期帮员工缴纳。毕竟也理解下公司,缴纳社保本身就麻烦,然后如果职工干两月辞职了,公司也麻烦。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双方各退一步,试用期暂不缴纳社保,可以分成两种情况来处理:公司全额发放工资,不扣社保;公司扣除社保,工资条上必须显示,试用期满后补齐试用期社保。

8、解雇和辞职。很多用人单位在想挤走员工的时候让员工自己辞职,这样不用支付赔偿金,所以一旦遇到强迫员工辞职的情况下,请直接去劳动仲裁局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从根本上还是以保护劳动者为名义建立的,并不是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去建立的,只有劳动者自己提高了法律意识才能够避免掉很多求职陷阱。

以上就是入职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解答,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好的用人单位,可以从企业注册信息、工作地点和环境等方面判断,同时,在面试时就要明确工资待遇,入职后的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长短、以及社保缴纳等问题都要注意,劳动者要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及时发现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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