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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6日|分类:继承 |354人看过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的房产,都有在办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办理房屋产权变更,那么,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呢?下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继承公证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继承需要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办理

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费用

根据现行政策,依法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个税契税,只征计税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不过,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缴纳一笔费用。

目前实行的房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是统一的,即受益额在20万元以内部分,按2%计;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计;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计;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计;最低取200元。即10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为20万元×2%+30万元×1.5%+50万元 ×1%=1.35万元。目前市区普通住宅在公证时,一般按最低4000元/平方米计算价格。

根据小编带来的房屋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知识,大可以从中知道,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很多,大办理公证之前一定要参照小编的文章进行准备,这样才能顺利的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必要时,也可以聘请找法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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