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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商场购物时摔伤怎么办?谁负责?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7年06月09日|分类:人身损害 |486人看过

应考虑商场的购物环境因素

1顾客摔伤时,是否是商场的障碍物碰撞,此障碍物有无设置明显的足以让顾客清楚看到的提示并完全可以避免的环境。

2商场是否有堕落物碰撞而导致顾客摔伤。

3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无碰撞顾客的行为。

4顾客摔伤的部位,有无散落的液体或者容易造成摔倒的物质。

5商场的地面防滑设施,是否符合装修的行业标准。

是由于商场的环境因素引起的,商场就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商场在这几方面都没有过错,那么商场不负责任。

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些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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