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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出租,承租人的损失由谁承担?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1日|分类:抵押担保 |464人看过

抵押房产出租,承租人的损失由谁承担?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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