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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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借款人赖账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435人看过

甲借了10万元给乙,约定还款期限一年。债务到期后,乙没有还钱的意思。甲考虑双方情谊,也没向乙要这笔钱。



债务到期超过两年后,甲坐不住了,开口向乙讨债,可乙拒绝还钱。甲一怒之下将甲告到法院。



乙向法院提出抗辩,认为甲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如今已经超过两年期限,所以法院你要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此时即使法院很同情甲,但也无能为力了。



如何避免诉讼时效问题?


NO.1   债务到期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NO.2   针对分期还款的,对方每还了一笔钱,都要留下书面凭证;或者让对方针对余下的欠款,再出具一张新的欠条(最好是借条名义)。


NO.3   向对方主张权利时必须留下证据,否则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1)让对方重新给你出具一张欠条,落款日期在你要账当日


2)让对方在原欠条上重新声明那笔欠款


3)对要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找公证处公证


4)找朋友一起去要账,朋友可以为你作证


5)委托律师,向其发送《律师催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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