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债主,为了取得不正当利益,会私自篡改借条内容。如增加借款本金数额,增设利息内容,修改还款时间。各位债务人一定要地方这些问题!
债主私自增加利息内容和修改还款时间后,借条是否依然有效?或是完全作废?
债主私自增加的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的,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如下图,私自增设了利息内容:
有些有担保的借款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依照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已经免除了担保责任,因此债主只能找债务人还钱。
可是债务人确实没钱还!对于这种情况,个别债主就篡改借条中还款时间,意图让担保人重新背上担保责任。
其实债主的单方面修改行为是无效的,担保人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如下图:
罗爷法律提醒
已经被改了怎么办
借款人可要求对后来擅自添加上的利息内容的文字进行笔迹鉴定,只要不是本人所写,对其则无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