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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来借钱如何避免借钱容易要钱难

发布者:王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639人看过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借钱的时候他没让朋友写借条,但每次催债的时候都进行了录音,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

对此,律师给出的答案是:如果有录音再加上银行汇款记录或者相关人证,相互印证,你据此可向法院提起借贷合同纠纷诉讼,希望对方接到传票后能主动还钱;如果对方仍不肯主动还钱,由法院判决后可以强制执行。但如果只有录音,胜诉会存在一定风险。

借款合同纠纷

一、书面凭证要保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出借人应要求对方写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此外,注意借条的书写规范,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二、大额借款要有转账凭证

大额借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出借人应保留好转账凭证。

若只有借条的话,还需要通过审查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当事人陈述的交付细节等,来判断当事人的这种主张是否能够成立。

三、借款时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为见证人

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而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

四、若有需要,可对借款协议进行公证

对于借款协议的公证,分为普通公证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起草借款协议后,借贷双方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借款协议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后,借款人若到期不还款,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担保合同纠纷

还有一位男士询问,朋友在自己的担保下向银行贷款,现在朋友无力偿还逃跑。请问自己签了担保合同,是否就要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

对此,律师解答道,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按照你的描述,你所做的担保应是一般保证,如果在担保期限内,你应承担还款责任。

在为朋友担保前,担保人应该知道自己承担的责任以及担保的范围:

此外,如果担保合同上对担保范围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如果当事人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律师提醒,一旦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除了经济上的损失,担保人的银行账户上还会因此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日后借贷。担保人要防范风险需注意三点:

借钱、担保需谨慎,莫让朋友变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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