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申请书
申请人: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为: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退还申请人实际预交的案件受理费xxx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xx与被执行人xx民间借贷纠纷案,经xxx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于x年x月x日作出(xxx)琼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具体内容为:“案件受理费xx元,由原告负担xx元,由被告xx负担xx元”现该判决已生效,故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之规定特向xxx人民法院申请退还申请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xxx元。
此致
xxxx龙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