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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就判决离婚的成功案例

发布者:夏忠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756人看过举报

一审就判决离婚的成功案例

 导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法调解原告仍坚持离婚,调解和好无果,而被告又因多次赌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本文编辑介绍的就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例,案中的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结婚,男方有严重赌博、轻生、说谎、性格暴躁等陋习,女方为了家庭完整多次选择原谅男方,但男方均不知悔改。最终女方在律师的协助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最终结束了让其痛苦不堪的婚姻,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小李和小张经自由恋爱,在此期间由于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生活习惯各方面不同,男方有严重赌博、轻生、说谎、性格暴躁等陋习,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吃不喝,出现自残,女方原谅男方和男方结婚。婚后男方仍然嗜赌成性,欺骗女方,不知悔改。

案情分析

一、本案原告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

 原、被告从相识到自由恋爱并结婚,时间并不长,缺乏深入了解。如果由于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合,可以给予双方一定磨合期,然而动摇原、被告双方的根本原因是被告赌博习性和不断欠下的债务。健康和谐的夫妻感情需要双方共同维护,原告为了家庭完整一再容忍原谅被告,而被告缺违背承诺多次因赌博负债,并以自残方式迫使原告原谅,还企图自杀方式来逃避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调解和好无果,而被告又多次赌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法院准予离婚。

二、小孩抚养权和抚养费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小孩于2017年出生,原、被告双方女儿未满一岁,应由原告抚养。被告无固定工作,可参考2017年度海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72元,酌情判定被告负担女儿抚养费。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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