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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流水两千多万仍被成功辩护为“缓刑”

发布者:周勇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25日 1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委托人欧阳某某2019年十九岁踏入社会,来到广州后没有正式工作,于是就上了个APP找到了一个自称可以“提供兼职”中介出于年幼无知就在该人的指引下通过小程序注册了4个公司,注册公司成功后就办理了4个对公账户和网银等,分别是建某行,邮某行、某行等等。欧阳某某收了该中介1632元的好处费,就将4个公司的相关资料和4个对公账户全部收走。2022年左右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公安机成功破获了巨星集团“306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发现欧阳某某名下广州某公司的建某行对公账户有用于该特大跨境电诈走账,流水2019年至2020年不到一年时间即超2000.00万,涉诈资金4万出头。

二、委托周律师介入辩护时基本情况

委托周律师介入辩护时本案已到检察院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已经完成全部的侦查工作并有卷宗佐案,证据包括欧阳某某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浩如烟海”的银行流水及相关的审计报告等。

三、周律师的分析和对策

基于所有的证据,由于对公账户流水属于“巨额”,故初判欧阳某某概率比较大可能会被判处实刑,但缓刑的机会仍有,主要是要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判断若“对公账户不被欧阳某某实际控制,该些流水以及造成的后果与欧阳某某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个辩护观点能够被法院采纳的,将会对缓刑有极大的好处。


四、具体辩护工作的展开

1、积极退赃;

2、陪同欧阳某某认罪认罚;

3、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重点围绕“卡不被欧阳某某控制,造成的后果与欧阳某某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展开论证并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及《辩护词》;

4、检察院阶段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罚金,并会积极缴纳罚金。(后也实际缴纳了罚金)

五、裁判结果

经过不懈的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六、本案给我们的启示

随着我国对电信诈骗的继续深挖,各大电诈团伙相继都被连根拔起。司法机关先对他们进行审判,然后再对“帮信人员”进行追责,所以未来“帮信罪”仍然会处于高爆阶段。笔者就在本案办案过程中获得这样一个“启示”,讲出来供大家参酌:随着刑事司法政策的变动,对比前几年(例如2023年之前),这几年司法事务越来越倾向于对“巨额流水”的“帮信罪帮信人员”处于缓刑刑法和罚金刑,因此律师介入的时机和律师与司法机关的合法合规的沟通就显得极其重要,所以“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律师介入后帮您争取“巨额流水”帮信罪的“缓刑”,还是有相当的现实可能性的!


注脚:“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最高处罚是“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它的最高处罚就注定了它是有很大可能适用“缓刑”的(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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